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进口项目
危险品进口流程 
危险品进口单证 
危险品进口费用 
危险品进口建议 
危险品进口知识 
危险品进口行情 
联系我们

泓邑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89975812
手 机:18826236860
Q Q : 2885603912

 
> 危险品进口费用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进口项目 > 危险品进口费用
危险化学品逃避出口商品检验--深圳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
广州|深圳|香港危险品进口报关|润滑油|清洁剂|除锈剂|去污剂进口代理公司   2020-07-16 15:24:15 作者:进口清关 来源:

危险化学品逃避出口商品检验--深圳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

        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沧海关申报出口硬脂酸锌、鞋材等货物一批共计26810千克,报关单号为370820190080611804,申报货值107191美元。
        经海沧海关查验二科查验,并经送技术鉴定部门鉴定,根据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319026995)认定该批货物中申报品名为硬脂酸锌正式运输名称为偶氮二甲酰胺,联合国编号为UN3242,危险货物类别为4.1,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共计3000千克,货值3900美元;济宁云芳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危险化学品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报关单及随附单证、鉴定报告、查验记录、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27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Copyright © 泓邑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  

  联系人:陈 涛  电 话:0769-89975812  手 机:18826236860

广东泓邑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是以经营危险品进口报关、危险品进口报检,六年危险品进口清关经验,我司在全国口岸拥有丰富老到的2.3.4.5.6.8.9类危险品进口报关经验。提供广州危险品进口报关,深圳危险品进口报关,香港危险品进口报关,润滑剂进口清关,清洁剂进口代理,除锈剂进口清关,去污剂进口代理服务。广东省3点一线联网作业,资源共享,优势整合。期待您我的合作!


Warning: fopen(./279.html) [function.fopen]: failed to open stream: Permission denied in D:\wwwroot\wangmei1992\wwwroot\includes\func\common.inc.php on line 364

Warning: fwrite(): supplied argument is not a valid stream resource in D:\wwwroot\wangmei1992\wwwroot\includes\func\common.inc.php on line 365

Warning: fclose(): supplied argument is not a valid stream resource in D:\wwwroot\wangmei1992\wwwroot\includes\func\common.inc.php on line 366